「多次违法犯罪屡教不改 妨害公务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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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流氓行为、抢劫、故意伤害他人被劳动教养两次、行政拘留一次、判刑两次,但这并没有使他对自己的行为有严格的约束。近日,无事可做的何某因涉嫌犯妨碍公务罪再次站在被告席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12月26日,被告何某因琐事在交河市某咖啡厅与家人发生口角。在他母亲报警后,交河市公安局河北街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接到110指令后,立即将警察派往现场。警察知道情况后,发现何多次拨打110报警,说他有枪。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两名警察口头传唤何到派出所进行调查。何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多次辱骂办案人员,并打办案民警耳光。事发后,被告人何某被传唤至法院接受审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使用暴力手段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已因犯罪被判刑,且未悔改再次犯罪,量刑时应视情节适当。但何某因认罪,情节坦白,取得办案民警谅解,被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何屡犯的主观原因在于自制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交河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人民法律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吴楠漯河法院严
标题:「多次违法犯罪屡教不改 妨害公务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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