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男子盗伐林木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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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时候,永济的张不能呆在家里。无聊时突发奇想,上山砍树回家烧柴。没关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最近永济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
“我待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我想过上山砍点木头烧木头。前后去了七八次。”张在审讯笔录中这样说道。从一月到二月,张无事可做,多次去曹在口钱镇的树林里砍树。
三月底,曹发现他的森林里有许多树被砍倒了,于是他报警了。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是张干的。经查明,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砍伐树木,累计核立木4.6692立方米,触犯刑律,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永济法院经审理查明,张违反国家有关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林木,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时无聊,却变成了犯罪,张当庭后悔。
森林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砍伐树木就是破坏生态环境,这是违法的;广大民众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知法守法,凡事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要因为无知而走上犯罪之路。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王
标题:「无知男子盗伐林木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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