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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北京2019年6月13日电(记者李)【/】6月30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如果不申请就能退税,那就亏了一笔钱;如果需要交税但不交税,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纳税年度将结束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根据规定,个税综合所得每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结算。
也就是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应办理2019年综合收益年度结算。6月30日是最后期限。
所谓年度结算,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年收入,按年计税”,然后多退少补。
税费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按年计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应退或应纳税额计算= [(综合所得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2019年预缴税额,
在此之前,许多小伙伴都进行了年度税务计算。有的人收到了不同号码的退税,叫“退税真香”,有的人需要交税。“一个操作猛如猛虎,结果税还是补!”
谁需要退税或补税?
只要因抵扣不足或未申报抵扣而多预缴税款,无论收入多少或退税金额多少,均可申请退税。
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年纳税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结算指引》,纳税的常见情况是:
一是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领工资和薪水。交税的时候他反复扣基本扣费(5000元/月);
第二,除了工资薪金,还有劳动报酬、稿酬、版税。各种综合所得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的年税率高于扣缴率;
三是在代扣代缴、预付代缴时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纳税时因扣除额减少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四,纳税人取得综合收入,由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和预扣税款,需要补充申报收入。
【/s2/】不缴税可能导致最高罚款10000元【/s2/】
如果需要退税,年度结算后申请退税是你的权利,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免退税。
如果你想交税,有些人看到自己想交税的金额可能会感到痛苦,于是就有了不管这件事都不愿意交税的想法。但这种鸵鸟心态是不可取的,因为不按时纳税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如果你要交税,办理年度汇款是你的义务。如果没有补税,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记录在个人税收抵免档案中。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于滞纳金,从超过支付期限之日起,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年度终报后,如果需要补税,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税,否则将面临罚款,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种结算方式
年度决算有三种处理方式:自己处理,公司处理,有人处理。
一是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结算。
第二,单位做,即由受聘单位办理。
三、请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
那么,你是打算退税还是补税呢?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6月底前别忘了做这件事!否则可能最高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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