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马儿丢了谁来赔?法院出面解纷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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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寻马赔偿”案件,承办人凭借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成功调解,使得这一案件的主人公、交河市黄松店镇双山村大花淀子屯的张大哥在得到赔偿的那一刻终于露出了笑容。
张大哥家有两匹马,平时都摊在山上玩别人的马。张大哥没想到的是,自己的马和其他七匹马“调皮”,去别人的田里吃小苗,被“当前”抓了。传统上,庄稼的主人应该为马造成的损害支付赔偿。当时另外七匹马由主人出钱带走,而张大哥的两匹马无人认领。邻村的苏某好心帮忙认领了这两匹马,交给了土地所有者500元,作为对青苗损害的赔偿。苏认领后,与杨等人把自己的马和那两匹无人认领的马一起赶回山里,让它们自由行动。张大哥知道这件事后,急忙去找自己的马,可是翻遍了山也找不到自己的马。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张大哥以丢失马匹为由起诉苏某、牟阳等人,要求赔偿1.6万元。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经过审判调查和法庭辩论,案件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原告饲养动物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马丢了,又瘦又老。经法院调查,得知这匹马的市场价约为1万元。双方同意由法院调解。最后,在刘国欣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支付6000元作为原告的马赔偿金,当庭履行。这真的是:马贪财害青苗,主人不商量就赔钱。人民法院发出了在自由放养牲畜的提醒。
吉林福音时报纪可app记者李一书
图片由长春市森林区中级法院提供
标题:「要闻」马儿丢了谁来赔?法院出面解纷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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