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助力吉林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这个交流座谈开得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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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省《私营企业和经营者轻微违法犯罪豁免处罚名单》的通知要求,我们要结合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关于加强沟通促进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努力营造重商保商的良好氛围。日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余春江一行四人赴省工商联就进一步优化检察院经营环境进行工作交流。省委统战部副主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李清臣带领有关同志参加了交流讨论。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余春江介绍了吉林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情况,建立了涉及企业重大案件法律服务联系制度,制定了涉民营企业犯罪免罚名单,“省检察机关办理了涉民营企业和经营者轻微犯罪免罚专项工作”,建立了联合宣传培训机制,开展了“面对面”法律知识讲座,汇编了典型案例。联合调查、形成民营经济调研报告等六个方面进行协商讨论,特别介绍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免检、免检、速审、速结”专项工作,全省检察系统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审查结案相关案件,确保我省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省委统战部副主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李清臣高度评价省检察院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务实举措,对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长期密切合作,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帮助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表示衷心感谢。就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如何在下一步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提高政治地位,注重保障性企业政策的有效实施。要在六项政策措施中做好保护创业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要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十项意见”和省政法委制定的《民营企业和经营者轻微犯罪豁免处罚名单》等政策法规,让民营企业家真正感受到收益感和安全感。二是发挥合作机制作用,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做好《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关于加强沟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一条,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及时组织联合调研,对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共性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的作用,与省级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携手,依法解决民营企业诉讼相关问题,妥善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工作,提升维权服务影响力。要总结我省民营企业维护投诉的典型案例,及时向民营企业家宣讲,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营造尊重和支持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吉林福音时报纪可app记者阎锡良为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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