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结束后,都有相当一部分考生考上了大学却没有入学。这些考生往往认为自己考的专业不理想,希望来年再考。这种现象如此普遍,以至于很多考生不把“入学”当回事,认为这是考生的一项自然权利。放弃录取真的是考生的天赋权利吗?当一个人行使“权利”会损害他人的利益时,这种“权利”应该受到限制。
“录取不录取”绝不是轻言放弃者的事。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本省的招生计划,也浪费了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挤出了别人学习的机会。由于“入学”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会造成不良后果,教育部门一直对这种行为采取纪律措施,但相关措施力度不够,很少引起注意。
以前常见的一种惩戒措施是在考上大学但没有入学的人的信用档案上做个笔记,对不值得信任的考生有影响,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被高校拒绝。但是在高校招生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是先看分数。如果两个考生的分数相同,那么比较字数外的分数。如果再一样,他们会看考生的诚信记录。因此,考生因不诚实而被拒绝录取的情况相当罕见,这也让失去信心的人单纯地感受到了“不录取就录取”可能带来的后果,对自己填报志愿后与大学之间形成的契约缺乏足够的尊重。
现在河南省设置了“不录取就录取”的限制,减少了违背承诺申请志愿的考生数量。是一种看得见的惩罚,足以让考生权衡内心,认真面对志愿。而且,惩戒措施并没有完全阻断考生复读和重考的途径,应该说“过罚相当”——不仅考生感受到了惩罚的力度,也没有施加过罚。
在严惩失信者的同时,他们也应该给空更多的表现空间。每年都有很多考生转学录取,或者没有考上自己喜欢的学校,或者专业不喜欢。以前这些考生放弃录取的概率很大,现在放弃的成本变高了。这项政策还鼓励考生在入学后上学,因此教育部门和大学应该给这些考生更多的空空间。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高校之间的联合办学,让考生有更多的机会跨校辅修第二学位,提升和充实自己;另一方面,要疏通学校转专业或辅修课程的渠道,让学生有充分的机会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候选人有更多的表现机会,而空的空间也很大,让“录取应该有人参加”的理念能够深入人心。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孝道)惩戒失信考生是呵护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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