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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了《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围绕吸引、留住、用好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出台了6个方面20项措施。
【/s2/】加大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力度。
增加大学毕业生特殊招聘项目的比例。2020年,不包括有工作经验的几类人员,各级院校大学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数应达到其他招聘计划总数的80%左右。同时统筹安排“高精度、特紧缺”等其他领域的人才招聘。
明确高校毕业生特聘范围。高校毕业生特聘公告另行编制和发布。招聘范围包括2020年毕业的专科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间未实行工作单位统一招聘的普通专科毕业生。
合理设置招聘条件。
做好兼职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招收研究生或者博士生的岗位条件,不得设定“全日制”的要求。
规范专业条件设置。专业条件主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各级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目录外的专业可以根据高校开设的实际专业条件一起设置。
合理确定基层单位的招聘条件。“四类”地区基层单位可以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合理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招聘当地户籍人员(或学生)。
根据需要设置其他资格。不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方向性或限制性条件,努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s2/】科学分类开展招聘工作。
招聘组织形式的灵活确定。综合运用“八类”招聘形式,灵活开展分类、多形式、高频率的招聘活动。
推动医疗卫生单位招募“释放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招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标准程序随时组织,不受招聘时间和考试组织形式的限制。
建立方便基层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渠道。“四类”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收本科以上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收硕士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可以通过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收。
为特殊类型的招聘制定总体计划。做好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促进高素质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西藏就业援助专项招聘。
优化招聘政策和系统的设计。
完善竞争择优机制,灵活采取降低或不设定开放考试比例、合理确定考试及格分数或不设定初试及格分数、调整免笔试岗位加试条件、合理划分笔试分数、规范补考情况等措施和方法,减少制约人才有效参与就业竞争的政策障碍。
鼓励各地创新招聘优惠政策。支持市县在生活补助、住房保障、能力培养、职称评定、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使用。
落实相关政策,改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施提高中小学和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高级职务比例、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工作早正定级高工资等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安心工作提供待遇保障。
【/s2/】组织实施关键招聘环节。
市、县招聘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送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备案,根据需要在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网站公布或信息链接。
通过网络系统、传真或电子邮件全面实施在线注册。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地组织招聘考试。鼓励小规模、分散式考试,探索通过电话、视频、网络等方式进行网上笔试和面试。稳步安排体检和检查工作。
【/s2/】提高招聘管理的服务水平。
加强人事综合管理、编制、教育、卫生等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尽快制定招聘计划,尽快发布招聘信息,科学分类,灵活组织招聘活动。结合实际调研,制定招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稳定、顺利进行。
吉科app记者贾子凯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重磅!吉林省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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