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以“爱鸟、护鸟、禁食野生动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公园举行,38名志愿者异口同声地向广大市民发出了禁食保护野生动物的倡议。
宣传活动由长春市林务局主办。宣传活动的主会场设在长春市南湖公园。胜利公园、长春公园、百花园等七个园林和休闲场所也开展了宣传活动。活动的目的是宣传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倡导爱护野生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改掉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禁食野生动物宣传仪式上,通过展板和标语宣传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的意义;长春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向公众散发禁食野生动物的传单和宣传材料;长春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宣读禁食野生动物提案;许多市民在签名板上签名,并发誓拒绝吃野生动物。
长春市林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虹说:“保护和圈养野生动物就是用实际行动来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保护和禁食野生动物需要人类自我觉醒,改掉不良习惯。我向全体长春市民提出:不乱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立即向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举报非法活动;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和使用其产品,劝阻亲属和周围人食用野味;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牢固树立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道德观念。”
长春市位于吉林省野生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在野生动物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一直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抢救和执法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宣传方面,每年举办“爱鸟周”、书画展览、摄影展、征文等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救援方面,及时高效,已救助近千只野生动物。在执法检查方面,将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定期检查,积极开展打击滥猎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
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消除食用野生动物不良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食用野生动物。2月2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禁止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禁止野生动物贸易公告,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问答活动,集中整顿交易市场,严厉查处猎捕、收购、出售、运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堵塞野生动物贸易和流通渠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app记者通讯员魏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城市热点)拒食野味 和谐相处 长春市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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