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房东房客两头骗,骗完就跑路!住建部拟出新规,这种手段玩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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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跑了!长期出租公寓“高收入低租金”然后热搜...
近日,上海多名租客和房东报警称,一家名为蓝月的房屋信托公司倒闭了,并向他们支付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让他们一起跑路。
据调查,【/s2/】住房信托公司通过“吸引高租金房东和低租金房客”的手段收取了大量的住房租金,但这些租金大多没有交给房东。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近年来,长期租用公寓发生矿爆的时间时有发生,大量房东和房客成为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新形式的长期租赁公寓缺乏系统的监督。但是这个漏洞终于要被填补了!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规定》特别强调,房屋租赁企业存在向房屋所有人支付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长于向房屋所有人支付租金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清单,并加强对租金、保证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图片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在“野蛮生长”之后,
长期租赁公寓行业频繁爆发
近年来,长期租赁公寓的兴起,有效解决了部分年轻人的租房困难。与之前直接从房东那里租房相比,长期租住公寓的房客可以享受更便宜的租金,更舒适精致的装修,更方便专业的服务。比如每个租客都有相应的管家服务,需要的时候只需要在手机上下单或者打电话给专业人士帮助处理生活中的各种生活问题,包括保养、房间清洁等。同时也避免了中介服务不规范、租期不稳定等诸多问题。长期租赁公寓也有助于房东更好地解决租赁困难问题,盘活资产,提高回报率。
在大量资金的加持下,长期租赁公寓迎来了大发展。然而,在经历了“野蛮增长”之后,长期租赁公寓行业的风险事件频繁发生。
近日,杭州、上海、重庆、深圳、武汉等长期租赁公寓纷纷爆棚。至少有一批房屋租赁企业,包括青客、优香、海马超客、蓝月等。,怀疑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失去联系“跑了”,影响了几万套房背后的房东和租客。这种长租公寓、“AG低”、“长收入短支付”,还有付了3年房租的房客,只住3天就有被赶出公寓的风险,大量房东不能及时收回房产,他们也是受害者。
随后,上海、广州、合肥、重庆等地主管部门发布了《房屋租赁市场风险预警》,提醒房东和租户警惕公司“低AG、长收益、短支付”等经营风险,防范“房租贷款”风险,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同时,广州市近期开展了房屋租赁企业风险排查,Xi、杭州市也出台了新的房屋租赁资金监管规定。
仅在8月下旬,全国就有10多位家长租了公寓。下表显示了从互联网公开披露的事件的不完整统计数据
今年上半年,16个家长租了公寓,关门大吉。
数据来源:壳牌研究院和中国工商研究院
其实长期房租爆炸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据不完全统计,早在2019年,至少有20个家长租住公寓爆炸。他们打雷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资金链断裂。
两种方式向“爆雷”长期出租公寓收钱
一般情况下,长期出租公寓是从房东那里领取房屋作为托管,再经过简单装修后以更高的价格租给租客,赚取中等差价,起到类似房屋中介的作用。而这些长期出租公寓平台,却把这个业务变成了金融游戏,通常有以下两种运作方式。
1,空手套白狼,用“租金贷款”做资金池。对于刚毕业或供不应求的租户,在长期租赁公寓的领导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5%-10%的低息长期贷款合同。长期出租公寓一次可以拿到一年甚至一年以上的租金,但是他们付给房东的租金是三个月甚至一个月付一次。剩下的一大笔钱用来开新店或者直接用于其他用途。资金链断裂是常见的结果。
近日,陷入“房租贷款”漩涡的老式长租公寓蛋壳与卫忠银行合作,租客在签约时必须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一旦房东拿不到房租,他选择接受房子,但交了房租的房客只能露宿街头,按期偿还银行房租贷款,否则会影响信用信息,公司ceo已被监管部门调查。
2。借鸡生蛋,用“高收入低租金”的模式玩庞氏骗局。【/s2/】不计成本高价向房东拿房子,然后低价租给租客。比如央视财务曝光,在上海浦东家电企业工作的谭先生,6月份通过蓝月租房,考虑到一次性付款会有一定的优惠,所以谭先生以每月4100元的年付款价格租下了这套房子,一共付了5万多元。但事实上,房子的房东被承诺每月收到5500元的租金。在收到两个月的租金后,公司宣布破产,无法继续向房东支付租金,租户向水漂预付了5万多元。
只要新房东、新租客不断进来,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就可以继续玩下去,直到到了合适的时候把钱卷起来跑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制定新的法规 :
【/s2/】严打租房贷款和假房,严控“低AG”【S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9月7日发布的《房屋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强调以下五个方面:
1。房产中介在续租时不得再次收取佣金。【/s2/】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明确标注房屋租赁服务价格,不得在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中收取任何未列出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虚假上市信息;隐瞒影响房屋租赁的重要信息;强制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服务及附加费用;披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s2/】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租金差价;违反规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不得包含与租赁贷款相关的内容。【/s2/】房屋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人的名义提取信贷资金;扣除或拖延返还房租押金;以隐瞒、欺诈、胁迫、捆绑等不正当手段欺骗或者强迫当事人接受服务。承租人不得以租金优惠的名义诱导使用房屋租赁贷款,不得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包含租赁贷款的相关内容。
3。严格控制“AG低输出”。【/s2/】房屋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所有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长于支付房屋所有人租金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其列入经营异常清单,并加强对租金、保证金使用等经营状况的监管。
4。如网上交易平台允许不可信企业违规公布财产,或被暂停整改。【/s2/】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网上备案责任,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条例》意见稿还明确了建立房屋租赁机构登记制度,提高了准入门槛,明确了市场主体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红线”。[/s2/]
中原地产业内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建议按照规定对提前支付租金等问题进行监管,防止因二房东破产造成双方损失,保护租户合法权益。
国家商报央视综合财经,新京报壳牌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同花顺
标题:「经济」房东房客两头骗,骗完就跑路!住建部拟出新规,这种手段玩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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