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因疫辍学”是道社会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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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学生的控制和保护,完善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辍学,确保到2020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持续、正常地对辍学学生进行控制和保护,形成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意见》指出,要坚决防止疫情造成新的辍学现象。
目前,由于新冠肺炎肺炎的影响,一些学校复课极其不正常,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地区,停课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战争姿态”。但是,由于疫情的影响,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家庭打算让孩子长期呆在家里——辍学。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和保护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对于规范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因疫情辍学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停学是不得已而为之。在人民生命健康问题上,我国一贯谨慎,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突出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目前疫情有所好转,学校进入正常学习。此时作为父母,不能让孩子“待在闺房里没人认识”——从此,学校不认识国君。
防止“传染病辍学”是社会必须做的事情。一方面,作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营造健康的学习环境,做好学校的消毒工作。学生每天戴口罩测体温,消除父母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在开学前,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去向和身心状况,督促他们做好复学准备。开学后,要对学生复学进行全面安排。对于没有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掌握学生情况。如果确认已经休学,就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立即开始说服他们返校的工作。在义务教育阶段,“一个不能少”应该是一个严格的标准。对于疫情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要提供经济援助,防止他们因贫困而辍学。
另一方面,父母应该承担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不应该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让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家长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改变人生,让孩子多读书才有美好的未来。疫情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孩子辍学的理由和借口。
目前,大多数学校开学复课已经成为常态。对于那些没有正常原因拒绝上学的学生,应该做后续调查。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辍学和保护学校工作,完善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希望这样的“监管措施”能更好的“开花”,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上课学习。防止疫情成为“辍学杀手”应该是社会共识,防止“疫情辍学”是社会当务之急,必须回答好。(李红军)
标题:「防止“因疫辍学”是道社会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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