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住宿“据实收费”也是保民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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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起,教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预警,河北、湖南、福建、上海等地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住宿费返还要求。此外,据新京报记者了解,除河北、河南和湖南外,福建、上海、江西、内蒙古、山东等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住宿费返还要求。
今年4月,教育部针对疫情期间部分学校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制定了专项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跨学年或者跨学期提前收取住宿费,没有住宿条件的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条件合理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一规定出台后,许多高校行动迅速,分别做出了减免部分住宿费的决定,体现了人文善意,赢得了民心,顺应了民意。但一些高校迟迟没有做出决定,似乎“不愿意”降低高校的住宿费。对于这样的院校,要进行面试,不要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鉴于现在是六月中旬,该放暑假了。对于开学复课的学生来说,有的到校不久就回家了,高校宿舍整个春天基本都是闲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强行收费,理智一点有点不合理。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今年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公布了民生“2万亿红包”的好处——增加1万亿财政赤字,发行1万亿抗疫专项政府债券,建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将2万亿资金充实到基层,旨在惠及企业和人民。高校宿舍作为国有资本的一部分,应该是造福企业、造福人民的“大哥”,而不是斤斤计较,与人民争利。
大学宿舍“按事实收费”也是保障民生的举措。目前,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将下降。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一些工薪家庭来说,他们将面临更困难的经济困难。一个学季的住宿费虽然不多,但是可以解决一些家庭的燃眉之急,可谓“及时雨”、“雪中炭”。高校是一个充满人文情怀的地方,应该释放更多的人文善意而不是浮躁。
高校减免学生住宿费也是“守法”。教育部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四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影响经济困难家庭的资助力度。减免学生住宿费体现了与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进步理念,对促进就业稳定、保障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这种善政措施应该尽快到位,而不是“流产”。可以说,是否及时减免学生住宿费,也是在检验一所大学的社会良心。(李红军)
标题:「高校住宿“据实收费”也是保民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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