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召家长捐赠物资,过在主体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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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湛江市马厂二小学部分家长遭遇一起事件。孩子的班主任给家长发了一份《社会捐赠建议书》和一份呼吁家长捐赠物资的通知,呼吁家长以“接龙”的形式为学校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中国新闻网,4月20日)
至于发起社会捐赠的初衷,提案中明确提出“与其用不如备,不如不备”。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保障校园师生安全,做好开学前的积极准备,储备口罩、消毒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是各级学校的主要职责,也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目前防疫物资普遍不充足。提倡社会捐赠,同时通过自购解决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对象是学生家长等特殊群体,这样的募捐行为显然是不合适的。
学校需要储备防疫物资,家长负担不轻。学生进入校园,“戴口罩”是最基本的要求。按照每天2个口罩的基本用量,每个家庭都有很大的购买压力。如果购买学校有困难,家长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学校的初衷是通过共同努力解决问题,但大多数人没有专门的渠道或更方便的方式。学校有身份的优势,信息渠道更多。学校解决不了的问题,对大多数家长构成更大的挑战。
学校通过主动的方式让家长“自愿”,而不是强加给别人。但是在具体方式上争议很大。一方面,由于家庭和学校的地位差异以及教与学的利益关系,学校的任何举措都会得到积极的回应。父母担心和考虑的是孩子在学校接受教育时是否得到公平对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教育公平难以实现,还会受到其他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父母应该为孩子创造更有利的教育环境,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避免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尽最大努力给孩子想要的。
另一方面,“接龙”的使用达到了比较和纠结的效果。“接龙”可以作为意愿调查的手段,但也有很强的舆论效应,对每一位家长形成强烈的心理暗示。捐款后,不捐款又没有单子的家长自然会想。同时,为了公开透明,学校对捐赠情况进行了公示,也实现了“捐与不捐”的实质性展示,自愿演变成了软强制。
在教育领域,以自愿为名的胁迫并不少见。比如,在购买教具方面,教育部等部委明确规定,严禁将教具纳入《教学用书目录》,严禁发放《教具推荐目录》,严禁搭售教具,严禁强迫学生购买教具;但有些地方把“硬性规定”变成了“目录”或“指南”形式的“软性介绍”,把一刀切的硬性禁止变成了软性强制。其他如组织学生学习、购买校服等也有类似的混乱。
其实区分号召家长捐赠物资是否合理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家里和学校之间,学校和家长之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利益和巨大的地位差距。学校的决定对家长的选择意愿影响很大,所以很难建立所谓的自愿性。同时,在具体方法上,学校有更合理的选择。比如学校要求一些家长给予渠道援助,而不是要求捐款。另一个重要的维度是,学校实施的行为给家长带来了麻烦和成本,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这是不正当、不合理的。
最后号召家长捐赠物资,让主体错位,学校自己解决的问题转嫁到每位家长身上。上衣再亮,利息计算的本质也无法掩盖。就算要公布捐赠者名单,为什么不匿名的方式呢?毕竟有时候黑名单和红榜就差一步之遥。(唐奇伟)
标题:「号召家长捐赠物资,过在主体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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