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14字,读完约5分钟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王耔)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恢复旅游领域工作和生产的安排,旅行社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将逐步恢复。为安全有序恢复跨省旅游客运,有效防控旅游客运常态化疫情,交通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恢复旅游客运、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为加快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输保障。
安全有序
恢复省际旅游客运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化旅游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密切跟进当地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恢复运营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与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同步恢复。国内邮轮运输应在充分、科学、全面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国内邮轮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见指南全文原文链接)进出北京和新疆的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安排,按照北京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安排执行。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地方跨省旅游客运经营者(包括开展不定期旅游客运业务的包车客运经营者和班车客运经营者、水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下同)进行监督和指导。准备复工复产;省(区、市)内跨省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后,依托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跨省旅游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跨省旅游客运业务备案要求,及时、如实记录经营者、车牌号、驾驶员、始发地、主要路线、有效期、包车合同等信息,规范跨省包车客运标志的发放和管理;要配合落实“中高风险地区禁止组团游业务和‘机票+酒店’业务”的要求,督促旅游客运企业不要在中高风险地区承接组团游车船业务。跨省旅游客运经营者应会同旅行社检查游客的“健康代码”,确保所有游客来自低风险地区。邮轮运输相关企业应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旅客信息的登记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的可追溯性。
把握细节
旅游客运疫情防控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引导旅游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综合小组发布的《低风险地区重点场所夏季重点单位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修订版)和交通部发布的最新版《新冠肺炎客运站及运输车辆肺炎防控指南》。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国内邮轮及相关客运站的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工作,督促旅游客运经营者配合落实旅游景区“限行、预约、移峰”等客流限制措施,加强运力供给,提高运力,减少游客聚集;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游客落实佩戴口罩、手部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阻断疫情传播。
抓紧
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底线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保持高度警惕、高度警惕、高度负责,严格深入做好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压缩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和引导跨省旅游客运经营者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防控风险;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游船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车载卫星定位装置齐全有效,防止车(船)带病运行和脱离动态监控。要以三年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与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暑假、旅游景区(点)、旅游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旅游客运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旅游客运领域的非法经营行为。
关注汛期
旅游客运安全与应急管理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全力做好汛期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局面。要会同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加强洪水预警通报,及时发布极端天气信息,依靠客运站、导航通知、公路信息板、广播和新媒体,加强在洪水严重地区运营的客运车辆的安全预警。要督促旅游客运经营者根据返岗初期和夏季汛期的特点,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能力;与旅行社加强旅游线路的安全风险评估,避开有严重怨气的地区;依托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出行前和出行中的预警,及时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冒险驾驶(帆船)。在旅途中遇突发洪水,安全通行条件不足时,要会同旅行社采取有效措施,暂停旅游经营活动,有效降低途中发生事故的风险。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汛期和台风防御期间的应急值班,及时报告应急信息,加强应急信息调度,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部、省、现场三级视频调度,协调应急资源,做好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化、旅游、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根据当地疫情变化和旅游客运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确保跨省旅游客运安全有序恢复。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交通运输部:有序恢复省际旅游客运 突出抓好汛期安全
地址:http://www.jxjgzhdj.cn/jlxw/1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