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想说啥就说啥必须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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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中国吉林。com报道,近日,微信等社交媒体上流传着这样一条消息:“就在刚才,长春市防控工作小组召开紧急会议。舒兰640多人,高新区590人,吉长1200人,高新区900人。高辛是这个城市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希望大家多多关注,不要去欧亚大陆的商店、超市等地方。”
看似重要的消息,也很详细,不信。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么庞大的“疫情移民”涌入长春。半个月过去了,作者又一次为这个消息苦恼。事实上,中国吉林网当天就指出,经与相关部门核实,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的消息纯属谣言,没有必要。中国吉林网立即提醒广大市民在特殊时期不要相信谣言,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相关信息请参考官方发布。
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肺炎疫情是最敏感的话题,它关系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绝对不允许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散布谣言,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这是做事和维护网络安全的底线。底线是什么?总之,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是最低要求。谁突破了底线,谁就违反了最低要求。闯“红灯”,后果不堪设想,它是有责任的,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宣布2017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保护”的合法行为。即:“国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的普及,提高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的网络服务,依法保障网络信息有序、自由流动。”但同时,这一条款也明确规定了“禁止”行为。
即:“人民和组织应当遵守宪法,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他们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早就对如何依法运行和使用网络有了明确的要求。有的人明知故犯,还敢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散布谣言,相信谣言,怕天下不乱,真的不得人心。微信等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转什么就转什么,不问真假就上传都是违法的。不仅给了SARS-CoV-2一个藏身之处,也让网络“病毒”伤害了观众。(中国吉林网特约专家评论员薛宝生)
标题:「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想说啥就说啥必须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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