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预约 服务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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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全市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和“双百日”扩面征缴活动以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办理持续处于高峰期。为了维护正常的办理秩序,为广大参保人员创造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办理环境,近日,市社保局积极研究对策,采取了“延迟办理”、“预约办理”、“错峰办理”等措施,避免参保人员因排队时间过长而造成的不便。
参保单位电话预约办理业务。
(一)将2016年全市参保单位核定业务集中办理时间延长至8月26日。上半年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要在8月26日前完成减员业务,即可享受失业救济。
(二)从现在起,参保单位需电话预约,并与我局商定具体处理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未预约单位的业务。预订的具体步骤:
1.单位拨打指定预约电话65070043申请办理;
2.局方经办人员根据你的预约时间排序,告知具体的办理时间;
3.参保单位按照我局下发的《2016年缴费基数核定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业务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业务经办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的,需提前一天通知局方,以便另行安排;参保单位未按预约时间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办理信息不全而不符合办理要求,参保单位需在完善或补充信息后重新预约办理时间,局方将根据业务复杂程度尽快安排。
城乡居民可在10月31日前按“双百日”政策办理保险。
在我局开展的“双百日”活动中,所有参加保险的保单将持续到今年10月31日。建议有意愿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尤其是个体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上午和下午的高峰时间,天气越来越热。请被保险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出行安排。
局方电话预约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 30-16: 00。
记者安
标题:「电话预约 服务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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