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吉林银行ATM取款忘拔卡 后被一妇女淡定取走4300元」
本篇文章794字,读完约2分钟
吉林网讯记者金东华6月8日,吉林市民刘女士在解放东路欧亚商都西南侧吉林银行支行自动取款机上取到500元钱后,忘记取出银行卡。之后,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三次从卡上拿走余额4300元。
“一不小心就赔了四千多,太麻烦了!”6月16日,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此事。据她回忆,事情发生在6月8日下午6点40分左右,她去解放东路吉林银行向辉分行的自动取款机取钱。“当时,我很着急。我拿了500块钱就走了。”
第二天早上,刘女士突然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后来仔细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取款的时候可能忘了取银行卡,马上去银行查询。由于银行卡是凭母亲的证明办理的,一直到14号,刘女士陪刘女士到银行办理了换卡业务。
“检查平衡吓到我了!卡里原本有4400多元,现在只剩下138元。”刘女士发现这一异常场景后,立即要求银行工作人员打印出银行卡的流水账,却发现她的钱被别人拿走了。
随后,刘女士立即前往吉林公安局昌邑分局东分局派出所报警。后来,在警方的陪同下,她和刘女士来到银行,取回了事件发生当天自动取款机的监控录像。
根据刘女士手机里的视频记录,当天下午6点41分,刘女士取钱后离开了自助银行。一个穿着碎花短袖的中年妇女来到自动取款机前。“一开始她想插卡,发现卡槽插不进去,就开始操作我的卡。”
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多钟。手术后,女人手里拿着一沓钱转身走了。根据刘女士出具的银行卡账单,该卡连续三次取款,第一次500元,第二次3000元,第三次800元。“拿了钱之后,我也掏出我的卡,拿走了。”刘女士说。
事发后的几天里,刘女士多次走访银行附近的小区和市场。有人说那女的看着眼熟,可能就住在附近。
目前警方正在全面调查,该女子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银行卡,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希望女方能尽快还钱,如果她主动把钱还给刘女士,就不追究责任了。
如果你认识照片中的女子,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或致电刘女士:15568369510。
标题:「女子在吉林银行ATM取款忘拔卡 后被一妇女淡定取走4300元」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脱贫包保 一包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