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电动车 两名被告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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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小偷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在短短三个月内作案41起,盗窃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盗窃电动车17辆,电动车电池90块,涉案总金额37491元。最近交河法院依法对这群小偷判刑。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8日,被告丁某在天津盗窃了一辆SEK牌电动车。同年6月1日、7月8日,丁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与莫莫联系。在陌陌上认识的孙谋提议偷电动车和电池。随后,两人以盗窃的方式在交河市盗窃了40辆电动车和电动车电池(经确认,被盗电动车和电池价值36391元。
交河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作为主犯起主要作用,被告人孙谋作为从犯起次要作用,应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丁某、孙谋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均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孙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中国吉林网纪可app记者吴楠
标题:「疯狂盗窃电动车 两名被告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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