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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在表面,制度在里面。任何文明的成长和成熟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制定促进文明行为的法规,确定城市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使用形式,将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可以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作用,弘扬真善美,纠正虚假和丑陋,培养公民强烈的文明意识,进一步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提升与时俱进的精神文明高度。

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坚持价值导向。一方面,注重“立规”,将文明养狗、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等热点问题纳入文明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随地吐痰,往高处扔物品,占公交车座位等。是整治的重点,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另一方面,要注重“时尚建设”,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和反馈制度,根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考核表彰、结算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惠、困难救助、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这无疑为“好人有好报,贤者有好报”提供了制度支持,为人们的文明行为注入了“强心剂”。

(孝道)“德者有得”让城市文明更充盈

对德善的尊重是社会文明的背景。制定促进文明行为的规定,不仅在于惩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还在于引导人们未来的行为。违法或不文明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那些大力实践和倡导社会文明,甚至敢于打击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人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赞扬。一直以来,尊重道德、善良的“好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道德脊梁。他们用先进的事迹感染、激励、鼓舞着人们,他们是新文明的领导者。通过鼓励和反馈的方式给有道德的人“收获”,不仅会吸引更多的人跟上他们,还会对新文明的推进起到价值导向的作用。

(孝道)“德者有得”让城市文明更充盈

自古以来,让贤者有“得”就是我们提倡的一种价值取向。到现在,这种价值取向其实已经从国家层面落地了。无论是物质上的帮助还是精神上的赞美,国家都以各种形式给予道德楷模高标准的礼遇,这是对“好人”的尊重和爱护,是时代的进步和文明的飞跃。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在评比表彰、积分结算、住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救助、招聘晋升等诸多方面给予“好人”优待和奖励。,真的会让人有这种感觉。城市对“好人”的尊重,可以激励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行列,从而形成“一个好人带出一群好人”的雁行效应,让城市文明越来越多。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孝道)“德者有得”让城市文明更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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