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0年8月1日起,若新增第二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将为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目前第一次申请按照1-5年(含)的贷款期限,利率为2.75%,5年以上为3.25%。因此,根据新政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应提高10%。
按总房价100万计算,首付20%,贷款80万。以贷款30年为例,平均每月还款3481.65元。上涨10%后,月均还款3625.93元。每月多交144.28元。
据了解,长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之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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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长春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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