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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新冠肺炎肺炎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困难,促进有序恢复生产,支持稳定扩大就业,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获悉,长春市对企业职工分阶段实行“免、减、缓、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保)”

豁免

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属于三级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中小企业(含享受“个人转企业”政策的企业)和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即有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参加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新开工的中小建设项目享受免缴工伤保险政策。

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属于三级社会保险单位的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缴纳的费用减半。2020年2月至4月开工的大型建设项目享受减半缴纳工伤保险的政策。

扣缴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连续三个月以上累计亏损,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者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仅支付职工生活费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内,即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三次未缴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

(民生)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阶段性“免、减、缓、返、降”企业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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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企业稳定后补贴。一是普通稳定岗位回归,即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上一年度全国城市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退保标准为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经营困难,预计企业返岗,即主要适用于经营困难,预计2019-2020年恢复的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不是去能力、“僵尸”、不值得信赖的企业。根据批准的项目如纳税、进出口、生产经营、利润等。,综合考虑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持能力和企业的困难,制定核实依据和方法,重点支持疫情影响。稳定后返还的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民生)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阶段性“免、减、缓、返、降”企业社会保

向下

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之和为1%的政策;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基金累计余额可在18个月内以月数支付给统筹地区。原费率执行不调整费率(2018年4月费率,下同)。基金累计余额可支付给统筹地区,月数18个月(含)至23个月,可在原费率基础上减少20%;累计余额可支付24个月(含)以上,原费率可降低50%。

(民生)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阶段性“免、减、缓、返、降”企业社会保

保险单位分类

大企业和小微企业。主要依据统计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的通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大中小企业分类统计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案),明确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名单;

公共机构。根据设立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等有关规定,明确确认事业单位登记名单;

个体工商户按单位投保。有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参加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按单位分为个体工商户投保;

新开工建设项目按总承包商分类。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减免免收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项目计划建设覆盖的减免年限与计划建设年限的比例,减免工伤保险费。根据已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批准计划工期和起止日期;

企业分支机构按所属独立法人类型分类;

参保企业对分类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保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变更分类。

处理救济业务

参保单位原则上不需要为救助业务提供相关信息。相关类型信息不全的参保单位将被告知补充提供相关资料,修改完善相关信息,以确定企业类型,办理相关救助业务。

企业员工的个人贡献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不享受减免政策。参保单位指定无异议后,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月如实申报和扣缴社会保险缴费。缓缴期内,如遇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失业保险、身故清算等情况,参保单位需另行为职工办理缴费手续,保障职工权益。缓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付金额不计息。

支付救济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对投保单位类型的指定没有异议后,中小企业无需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可优先直接退费。其他参保单位,如大型企业,可自愿选择在随后的月份冲抵缴费,或选择返还。

被保险单位延期付款申请书

从2020年2月起,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障局(jlsi.jl.gov)和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ccshbx)网站,填写《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核表》,同时编制本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承诺说明和本单位2020年2月以来的财务报表、工资及生活费支付明细,以备日后参考。

疫情期间,我们将继续实施社会保险业务的“不符合”管理服务

采取网上办公、预约办公、延时办公等方式为参保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9612333

综合规划管理处82538051

搬运服务办公室88683221

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处88685181

待遇审计局89323019

保险审计局8861902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公室82538081

城乡住宅安全办公室82538968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公室82538980

失业保险管理处82538970

信息管理处88683291

朝阳支行88671921

宽城支行82538962

南关支行88685203

二道支行88689285

经济镜月分行82538085

新区分局88678350

绿源支行87986067

一汽分局88688908

个别分局88673626

档案中心82538092

企业撤退中心82538061

双阳支行84222949

九台支行82378817

冀科app记者李一书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阶段性“免、减、缓、返、降”企业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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