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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3日至6月7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涉嫌参加袁姓健、袁姓浩、袁姓、李某华等30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组织犯罪案件 此案是西宁市开展扫黑专业斗争以来最有影响力的黑事件,涉及人数多,案件多而杂,30名被告人参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寻找伤害罪、牺牲事件,集体暴行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 这个案件审判经过4天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等90多人参加旁听,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争议、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手续,于6月7日12点结束审判,在法庭上宣判。 法庭依法对被告人袁某健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牺牲事件罪等12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了个人财产。 对被告袁某浩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牺牲事件罪等12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3年,没收了个人财产 对袁某、袁某心、李某华等其他28名被告人,分别根据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及犯罪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的不同处罚,并处110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其中,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有36.6 %的11人 据法院审理,从2005年开始,袁某健、袁某浩等成立了江苏淮海建设集团青海丰程建设有限企业、青海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等多家企业,依靠有建筑资格的企业加工工程,期间接受袁某、袁某心等亲属到企业就业 在袁某健、袁某浩的组织、指导下,该企业在没有建筑资格、没有专业施工队的情况下采取贯通投标等手段,获得总中价3.4亿多元的工程项目,严重扰乱青海建筑工程行业秩序,而且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恶意 袁氏兄弟及其组织成员以暴力为后盾,排斥同行竞争对手,向银行提供虚假贷款资料,向银行员工行贿,等方法骗取贷款,还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恶意工程滞纳金 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家庭成员浪费,为实施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然后,向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组织成员支付医疗费,向受害者出资“和解”,帮助组织成员逃避司法打击等,袁姓健、袁姓浩正在发展成为组织、领导。 以袁某、李某华、袁某心等为积极参加者的唐某年、以刘某军等为通常参加者的黑社会组织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袁姓健、袁姓浩依靠合法注册的公司,形成比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多,确定的组织者、领导、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形成经济力量,以支持该组织活动的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恶,压迫民众,加以危害。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的区域或领域内,形成违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两个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组织,指导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其他一些被告人多次积极参与黑社会性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知道居易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是基本活动的复印件的组织依然接受其指导和管理,构成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罪 然后根据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行为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个案件审判由于疫情期间,涉案人数很多,为了保障审判顺利进行,为了避免审判、防疫两方面的错误,城市法院精心准备,提前安排,设立审判、物流防疫、警务保障等员工,分别从事 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官年,审理此案,充分体现了西宁市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勇敢,勇敢放剑的坚强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严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傲慢。 原标题:“西宁市这起涉黑事件一审法庭30名被告人被判刑”阅读了原文。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西宁市这起涉黑案件一审当庭宣判 30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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