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学者马瑞芳的旧书《蒲松龄评传》,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聊斋志异》手稿的署名。研究表明,清代,淄川的士人和文人见面时,都认为谈论狐鬼是时髦的。当大家都知道蒲松龄正在写《聊斋志异》的时候,都很热情的提供自己的故事。为了记住朋友赞助的贡献,蒲松龄常常在文末记下故事的具体出处,如高念东笔下的侯景山,李生笔下的咬鬼,莱芜张须一笔下的胡思湘等等。蒲松龄的写作方式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文化)向蒲松龄学习著作权意识

众所周知,它是《聊斋志异》的素材来源之一,收集民间谣言,由朋友口述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蒲松龄在对别人的录音或口述作品进行再加工的过程中,并没有掠夺性的美,只是在手稿的最后,认认真真地写下了故事提供者的名字,这是值得称道的。据考证,《聊斋志异》约有100个故事,这些故事是根据野史的佚文故事改编的。蒲松龄对民间传说的收集和艰辛的艺术加工,使《聊斋志异》成为不朽的佳作,既凸显了作家对民间文学素材的运用能力,又体现了蒲松龄对朋友、说话人、原创的尊重,体现了古代小说家的原创版权意识。

(文化)向蒲松龄学习著作权意识

蒲松龄对手稿的处理令人钦佩。几百年前,没有版权法,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当时,蒲松龄可以省略故事的叙述者,大方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以叙述者和组织者的身份出现。可见蒲松龄在300年前就有了原创版权意识。这是值得称赞的。

我们知道,蒲松龄完成的《聊斋志异》手稿就藏在家里,直到他去世50年后才能被后人印刷。虽然现在版本的《聊斋志异》看不到署名故事的出处,但这是蒲松龄无法控制的。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蒲松龄写《聊斋志异》的时候,他的稿子确实记录了“朋友赞助的贡献”。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增强版权意识,要向古代作家学习,从小事做起。比如有些报刊需要在文章末尾注明“某某对这篇文章有贡献”。

(文化)向蒲松龄学习著作权意识

综上所述,在目前文墨官司无数的情况下,如何看待别人的劳动成果,如何尊重原创,如何利用前人的资料,蒲松龄的手稿签名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是当下的一面镜子。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文化)向蒲松龄学习著作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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