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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八项帮助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请注意,此通知涉及摊档、夜市、大排档和便民市场。

具体通知如下:

首先,鼓励和支持发展夜市经济

允许利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空场开设夜市和摊点,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

二.鼓励和支持建立便利市场

允许利用空场和空医院建立便民市场;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设立临时占道市场,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的需求。

三.允许在大型商场进行店外促销

大型商场可利用本单位门前自有区域设置统一的展棚和摊位开展促销活动。

第四,允许街头商户在店外促销

临街商家可以在门前进行氛围营造活动,通过展台、拱门、充气装置、花篮等宣传形式吸引顾客,将商品整齐地摆放在台阶和台阶上进行促销。

V .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用道路投递

在不影响行人交通的前提下,允许快递企业门店临时占用道路进行分拣;允许在较大的单位车道前交货。

VI .免除商户相关费用

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商业活动的,免收占用费;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办的,免收场地租赁费、展位费、卫生费。

VII .审慎和包容性监管

实行弹性执法,不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尽量不要采取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

八.尽一切努力确保服务

城管部门做好秩序维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负责政府主办的各类市场的清扫保洁;充分发挥地方街道的主体作用,做好全方位监管。

冀科app记者李志明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长春发布重要通知 涉及到地摊、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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