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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吉林日报(记者万爽)【/s2/】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通知》,这是我省。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和困难群体工作
《通知》明确指出:一是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使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受益。延长老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保险待遇;二、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补贴6个月。实际缴费记录满1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80%;实际缴费记录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50%;三、参保单位招用的失业农民工,不缴费且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将及时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参保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三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四、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的人员给予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此外,我省出台的政策还规定,对于不裁员或裁员较少的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回报标准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
为确保新政策及时生效,7月7日,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等相关部门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关于扩大全省失业保险覆盖面的政策培训。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社保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对我省新出台的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业务培训。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我省出台新政 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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