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近期疫情变化,吉林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为促进疫情防控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仲裁权利和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关于调整仲裁服务的通知》,暂停现场审理业务,对申请仲裁业务的服务实施预约、移峰、分流等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仲裁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网上申请立案。可通过“吉林智慧人民社会”在线服务大厅(zhrs.hrss.jl.gov)咨询办理,也可通过“掌上人民社会”移动客户端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咨询办理。继续实施电话指导、邮件归档等“不符合”便民措施。
二、暂停现场审理业务,建立积压案件和新案件台账,实时监控案件进展情况。所有仲裁案件都要按照要素审判模式有序推进,并指定专职仲裁员跟踪案件全过程,开展网上调解仲裁业务。5月和6月,已进入排庭状态并按规定发出开庭通知的仲裁案件,将暂停现场审理,具体开庭日期视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另行通知。
三.如果确实需要来医院出差,请电话咨询预约,按预约时间来医院。游客应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并保持安静。每个预约期只允许一个人办理业务,来访者应在事项完成后及时离开。中高危地区实行严格控制,吉林市、舒兰市等中高危地区暂不为当事人提供现场接待,采用线上服务。
4.来医院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幸运码”,提供“通信大数据旅行卡”进行信息登记,经省仲裁院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咨询电话:0431-88698848
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街3336号金叶大厦B座6楼603室602室。
接待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吉科app记者贾子凯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注意!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服务工作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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