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国庆、中秋节安排如下: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共8天。9月27日周日上班,10月10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理,以确保人民安全和平地度过假期。
从10月9日(星期五)起,省级政府机构的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8:30至12:00
12:00至13:00午休
下午13:00至17:00
市政当局的工作时间是:
上午08:00至12:00
12:00至13:00午休
下午13:00至16:30
地区当局的工作时间是:
上午09:00至12:00
12:00至13:00午休
下午13:00至17:30
各企事业单位可以自行安排时间表。
冀科app记者王伟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重要!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后作息时间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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