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泸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最高可获5万元一次性品牌扶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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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运营,可获得高达5万元的一次性品牌扶持补贴;在漳州市私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事生活护理、康复护理等一线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员,可按其就业年限领取补贴...
7月8日,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沧州市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从政策优惠、运行补贴机制等多方面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
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门槛”将更宽
据了解,泸州市将向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所有社会力量开放。设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相关备案材料;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及时备案。注册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可以在其注册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依法设立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依法提前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律主体资格后,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者投资小于30万元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在满足规划、质量监督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相关建设手续。
社会力量可以因参与家庭和社区养老服务而获得补贴
为鼓励社会力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泸州市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补贴。其中,泸州注册养老品牌,同一法人实体连锁经营三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可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品牌扶持补贴。
同时,还建立了员工补贴制度。与本市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从事生活护理、康复护理等一线工作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10年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在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工作并签订规范聘用合同、持有《老年护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老年护理人员,按照初、中、高级别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
标题:{健康新闻}泸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最高可获5万元一次性品牌扶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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