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小心“以房养老”为名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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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住房是利用老年人所拥有财产的价值,特别是去世后住房的剩余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提前变现,旨在给老年人一种安全感的养老政策。但在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让老年人抵押房产,最终导致了老年人的“老无所依”。
这家老人院因还债而被起诉
经介绍,杨女士了解到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养老”相关项目,并向杨女士推荐了一款“资产养老产品”。老阳夫人与投资管理公司签订了资产养老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以老阳夫人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贷款327万元用于养老。投资管理公司每月应向老阳女士支付16350元的养老金,并代表老阳女士向贷款人偿还利息。随后,女士与吴先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27万元。双方就利息达成一致,老阳夫人以她的财产作为抵押。
然而,投资管理公司在支付了杨女士几个月的养老金和部分贷款利息后,停止了这一行为。随后,吴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士偿还贷款,实现房屋抵押。
杨夫人是怎么陷入这样的困境的?看似正常的交易行为下隐藏着怎样的骗局?
养老金公司的欺诈模式
我们来解构一下“以房养老”的骗局模式。
首先,一些养老公司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在老年人密集区进行宣传,或者成立保健品公司、养老设备公司,吹嘘以房养老的好处,强调房屋抵押后,养老公司每月支付固定利息,利息以房价估值为基础,代替老年人向贷款人偿还利息,老年人不承担任何风险。
其次,养老公司会把老人介绍给贷款人,让老人和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把房子抵押出去。养老公司带领老人到公证处办理债权公证。如果老年人拖欠还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里,在一些老年人住房的情况下,养老公司会为老年人的债务设置反担保,从而消除他们的担忧。
第三,养老公司将贷款人转来的贷款转到老人账户,然后每月向老人支付固定收入,为老人偿还贷款利息。但过了一段时间,养老公司突然“消失”,或者资金链断裂,不再给老人缴费,“户对户养老”爆发。这时候借款人要求老人还贷,老人就成了债务人。如果他无力还贷,只能用房子还债。
识别“老年人住房”骗局的问题
“以旧换新”的骗局是秘密的。表面上没有漏洞。好像每个链条都是合法合规的。然而,通过对许多案例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老年住房”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以房养老”的房价被低估,利率过高。以本案杨太太的房子为例,同一地段同一户型的平均房价约为43000元/平方米,一套130平米的房子市值约为559万元。但养老公司对房价的估值只有327万元,显然不合理。但老年人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往往在10%以上,贷款利息由养老公司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养老公司不仅为老年人偿还高额贷款利息,还向老年人支付固定的养老金。养老金按房价计算,年利率在6%-10%之间。这样养老公司需要为老人支付高达20%的年利率,而我国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在4%左右。即使是财付通、支付宝等贷款,年利率也只有10%左右。高息低房价的养老公司行为可疑,不合理。
二是合同内容不被老人理解。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过程可谓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完全由养老公司控制,没有主见。首先,老年人签订的合同数量很大,涉及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住房养老服务合同等。,而老人根本没有时间细看。其次,合同内容也比较隐晦,涉及大量专业术语,如“云养老”、“资产养老”、“季度工资制”等。在签约过程中,养老公司不会让老人仔细看合同,也不会解释隐晦的话,只是让老人签字。
第三,公司的盈利模式不符合经济逻辑。养老公司认为,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支持投资的老人,目的是公益。但是养老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呢?它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养老公司如何维持正常运营?以及如何支付高额借款利息?没有解释。
老年人无法澄清复杂的骗局
“以房养老”案案情复杂,关系纠结,仅靠当事人自己是很难撕开骗术的面纱的。
首先,涉及法律关系多,追索链条长。“户对户养老”的整个链条,不仅涉及老年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和抵押担保的法律关系,还涉及老年人与反担保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以及老年人与养老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和民间借贷关系。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独立考察任何一种关系似乎都是合法合规的,很难认定。同时,由于每个“户对户养老”链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主体多,追索链条长,未来审理案件难度更大。
其次,老人很难举证。老年人打破“以房养老”的陷阱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欺诈为由申请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二是向养老公司主张债权。确定合同无效,需要老人证明借款人有欺诈的意图,即证明其主观上被欺骗或误导,对于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合同的老人来说就更难了。老人向养老公司主张债权,但是合同已经被养老公司拿走了,没有证据,没有证明。
第三,“老人院”的出现是真的,老人很难看到它所涵盖的事实。养老公司经常伪造一些政策文件,用洗脑的方式宣传。签订的合同没有触及法律的红线,老人难以识别。养老公司为了增强老人的信任感,也会带领老人到公证处提供反担保,老人因为相信公证处而容易上当。在运营过程中,养老公司也会履行对老人的承诺,代老人支付养老金和利息。老年人很难看出这是骗局还是真正的高息养老金。
老人和孩子应该有预防意识
为了防止长者陷入“为长者自置居所”的陷阱,我们想提醒长者团体:
第一,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三不”。不要轻易根据道听途说去投资,比如“谁投资多少钱”、“多少公司好”、“国家政策如何”等等。经济行为必须有利润逻辑,所有不符合经济逻辑的都不会被听到。我们不看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办公环境,而是看签订的合同内容,明确合同关系,看公司的经营资质,利用网络媒体检查公司是否正常经营,是否涉及诉讼,经营的项目是否已经审批备案。不要相信利益的承诺,也不要相信过度利益的承诺。
第二,要保留证据,积极维权。关键是要保留签好的合同和转账凭证,不管养老公司怎么解读。合同必须自己保管,不容易把钱转到养老公司。如果转账,最好让它开借条和借条。必要时要求在过程录音录像上签字,留好证据是以后打赢官司的唯一法宝。当然,如果发现公司违约或逃跑等迹象,一定要及时报案,积极维权。
第三,学会止损,不要碰运气。老人靠住房养老,但贪图利益,骗子看重老人的房子,房子就是本金,轻重不分,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发现公司以“临时周转”为借口拖延付息、搪塞,一定要高度警惕。如果本金可以收回,本金可以及时收回,不要碰运气。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老人被骗,孩子或多或少也是有责任的。老年人空窝危机,容易相信别人会嘘寒问暖。老人为子女着想,想节省养老成本,为子孙积累更多财富。在“挨家挨户养老”的骗局中,养老公司往往会发现孩子不在身边的老人,但如果孩子能用零食给父母,多沟通,多帮老人分析,多提醒老人出轨,“老无所依”的骗局可能会少一些,悲剧可能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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