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北京国企退休人员将纳入社会化管理 养老金将这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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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近日发布。2020年底前,全市将集中力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转移到当地街道、城镇和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据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分离,将社会保障关系和人事档案移交街道属地管理,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该制度是独立于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退休人员社会化后,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人事档案由当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如涉及医疗保险人工报销、社会保险(保障)待遇资格认证、死亡后家属申请丧葬补助等,可由街道社保办办理。
《实施方案》适用于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市、区国有企业,以及在本市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和今后将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
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新管理服务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办法不变。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有效衔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有常住户口的街道,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相应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
国有企业按照本市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社会化管理技术规范完成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处理,并将人事档案和数字化档案移交属地集中统一管理,各区指定单位应当做好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种管理服务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国企不再增加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缴费标准。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支付自付费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除外)。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国有企业可以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在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后,参照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由企业自行支付的统筹费用,由企业按现行办法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应采取一定的过渡措施,在加强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降低新退休人员的整体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应超过3年。过渡期届满后,退休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待遇,可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支付统筹费用。
国有企业现有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可以分割移交的,经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无偿移交给当地街道和社区。
北京市中央企业、直辖市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方社会化管理后,按照2000名退休人员配备一名专职服务人员的比例,在充分调动现有劳动保障协调工作力量的基础上,地方街道配备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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