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五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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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联合发布了《金融服务农村振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完善适合农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农业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有效增加金融资源向农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增加农村金融供给;重点发展农业和农村担保、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和推广、“三农”绿色金融。
《指导意见》提到要加大对有档案、有卡特困户的支持力度,利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农民小额信贷、商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等优惠政策。,满足贫困家庭生产、创业、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合理贷款需求。
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
金融精准扶贫不断加强。新增财力要向深贫困地区倾斜,深贫困地区贷款增速要力争高于各省(区、市)平均贷款增速,力争使各省(区、市)深贫困地区扶贫再融资比重高于去年同期。
农村金融服务继续改善。乡镇金融机构网络覆盖基本实现,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得到有效推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不断改善,移动支付等新的支付方式在农村得到广泛应用。
涉农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高。涉农金融机构差别定价能力不断增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涉农贷款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涉农不良贷款水平稳定在可控范围内,县级法人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性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振兴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基本原则
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定价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低成本资金和增加信用增级措施引导涉农贷款成本下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收入覆盖成本的市场化服务模式,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定价能力。
以机构改革为动力。继续深化国家政策性和商业性涉农金融机构改革,提升中长期信贷投放能力和差异化服务水平。规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推进地方服务,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有效供给。
以政策支持为导向。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差异化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金融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的作用,弥补农业收入低、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的不足,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回流。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金融机构要兼顾信贷供给和风险防控,探索适合农村振兴的资金补充渠道、合理回报机制和风险投资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治理,注重贷款质量,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增强涉农业务风险防控能力,以金融服务提升农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坚持农村金融发展方向
鼓励发展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为农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根据发展金融机构的定位,国家开发银行应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市场运作、保持薄利多销的优势,加大对农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培育农村经济增长的动力。农业发展银行要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提升政治地位,在粮食安全、扶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
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帮助战胜贫困。加大对已建卡贫困家庭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小额信贷扶贫、农民小额信贷、商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等优惠政策,满足已建卡贫困家庭生产、创业、就业、就学的合理贷款需求。
重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不同主体的特点,建立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分级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生产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经营,探索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管理模式,提升金融资源承载能力。
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权属登记发证、价值评估、交易流通、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立”改革试点进展,稳步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业务, 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股份依法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强化金融产品服务模式
创新金融机构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完善涉农业务部门和县支行差异化考核机制,实施涉农信贷业务薪酬激励和尽职豁免。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促进分行特别是县贷存比低的分行发展,增加涉农信贷供应。
推动农村金融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规范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积极运用大数据、金融技术等技术,提高农业信贷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处置水平。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通过客户信息整合筛选,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估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信贷占比。
完善“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绿色信贷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创新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筹集资金支持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绿色领域,帮助抗击污染。加强绿色债券后续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建立多渠道资金供应体系
加大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NEEQ上市融资,规范区域股权市场发展。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涉农企业上市再融资的中介费用。完善风险投资引导机制,积极引导风险投资早投小投,初期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起设立农村振兴投资基金,促进农业产业的整合、转型和升级。
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在可持续的前提下,全面提高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支付服务商在农村开展业务,积极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全面向农村延伸,推广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求的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
加强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深入开展“金辉工程”、“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农村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改善政策支持,加强政策激励和约束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合研究制定农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推进农村金融立法,加强农村金融法律保障。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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