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扶贫项目申报不可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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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法律法规规定:【/s2/】《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了扶贫开发对象的确定程序:扶贫开发对象由农民自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审议,在扶贫开发对象所在村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结果由扶贫开发对象所在村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虚报、隐瞒、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扶贫开发项目骗取农村扶贫开发优惠政策或者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
【/s2/】典型案例:【/S2/】2016年8月,在大安市乐圣镇长垣村扶贫羊舍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该村五户主任黄立了解到,村民石某某以两户贫困户的名义为自己申请建设羊舍,但未予制止,仍帮助其申报违规,造成国家财政补贴损失2万元。
当时,长垣村党支部书记李违反有关工作要求,未经两个村委会开会,就确定了扶贫羊舍建设目标;如果这两个贫困户的羊舍没有竣工验收,就签字确认合格。在组织纪律审查期间,他指示时任村务公开文件的瞿伪造村两个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以对抗组织审查。
2018年12月,李被党严惩,黄立、瞿分别被党惩处。
案例评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战胜贫困,必须找到正确的“贫困根源”,准确地帮助贫困者。这考验着每一个基层干部理解和执行政策的能力。只有做到“精准”,才能避免扶贫政策的偏差,保证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贫困户。作为扶贫政策的基层执行者,每一个村干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切不可与“理解”混为一谈,否则会浪费国家资源,拖延扶贫进程。
标题:{健康新闻}扶贫项目申报不可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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