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对就业协议的签订进行规范。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合同或者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就业证明或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虚假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七部门:规范就业协议签订 高校不得强迫毕业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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