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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部署做好灾区群众帮扶工作,要求地方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切实帮助灾区群众,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防止贫困人口因灾返贫。
灾区要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进一步保障灾区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因洪水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对于基本生活受到洪水影响,其他社会救助体系暂时无法覆盖的灾民,有必要通过临时救助帮助有需要的人,救助有需要的人。要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接受和回应需要帮助的人,确保需要帮助的人能够获得帮助和及时获得援助。要加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救灾政策的衔接。对经过紧急救助和过渡性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应当按照“急救”的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要加强临时救助、探视慰问等之间的统筹协调。以及对灾民的冬春生活救助,进一步提高了救助的有效性。
民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城乡社区防洪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灾区贫困地区要制定对灾区已办卡贫困人口的救助措施,支持社区工厂、贫困作坊等贫困企业复工复产,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贫困产业产销对接,努力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返乡就业,尽可能防止贫困返贫。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民政部:足额发放救助金 助贫困劳动力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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