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之子,被控共同受贿1800多万!检方披露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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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曾梁玲之子曾某某被控共同受贿1818.35万元。
根据12309中国检察院网的资料,被告人曾某某案发前是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党委委员、副队长(正科级)。2018年7月19日,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长沙市开福区监察委员会拘留。2019年1月18日,他被刑事立案拘留。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曾某某利用曾某某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之机,与曾某某单独或与潘某某、高某某(均单独处理)、曾某某(单独处理)合谋。为重庆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XX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XX公司)、长沙洪山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项目合作、土地出让价格优惠等方面谋取利益。、共同接受重庆XX公司、湖南XX公司、红山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某给予的房产
根据起诉书,曾某某单独或与潘某某、高某某及其父亲曾某某合伙从重庆金科、湖南金科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593,500元。此外,曾某某及其父亲曾某某共同从洪山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某处获得人民币259万元。
起诉书称,曾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收押期间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罪事实。事发后,曾某某将730万元返还长沙市开福区监管委员会,并被依法拘留。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曾某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合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收受受托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曾某某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上述起诉书中提及的曾谋家的父亲曾谋一是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原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谋一。
根据湖南省纪委发布的信息,曾梁玲于2018年7月24日被调查,次年3月被开除党籍。当时的简报指出,曾梁玲违反政治纪律,面临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收受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家安排的旅游活动,以象征性给付金钱的手段侵占他人房产的;违反工作纪律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征地审批中收受巨额财物。
标题:「经济」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之子,被控共同受贿1800多万!检方披露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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