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迟到”的民生权益再伤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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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委第十三检查组和该区审计局共同发现,当地三家街某村土地租赁费“迟到”近半年,达24万元。椒江区委稽查办立即启动了优先处理机制,查出了背后的“黑手”——经核实,村主任私自截留了“迟交”的村土地出让金。(人民日报,7月28日)
人心是最伟大的政治。但是农村和基层总有一些伤人心的事情,比如“迟到”近半年的土地租赁费。更讽刺的是,本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利益的村主任,却把群众的土地租赁费据为己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苍蝇贪”。
“一粒,我的荣誉;一分钱是人民的润滑油。一分宽,人民给不到一分;拿个文,我不值钱。”虽然24万元的数额对于贪得无厌的人来说并不算多,但是对于群众来说,一丁点的小事都是关系到他们生计的大事,不容侵犯。在这“一丁点事”里,关系到村官的荣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村主任来说,不管他从群众中贪污了多少钱,村主任自从动了这种歪心思付诸行动以来,就触动了党纪国法,不能不关注这样的“微腐败”。一千英里的堤坝在蚁群中被摧毁了。“微腐败”的危害不小。当村干部有问题时,不应该视而不见。相反,他们需要更加重视这个问题,积极去发现,这不仅是为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为了对苍蝇蚂蚁的贪婪有一个“零容忍”的态度,让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再出现。
群众的事是大事,群众的利益不是小事。农村“微腐”是最贴近群众的,也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个人性,对他们的影响也很大。既要关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又要严打保障群众利益,以取信于民,让群众当基层干部的监督员,及时发现这些危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纪违纪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实现干部权为民、利为民、爱为民,就要让干部权在阳光下奔跑,加强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编织一个密密麻麻的监督网络,让群众事务晒在能看到的地方,让“迟到”的危害不再来。(文本/靛蓝)
标题:「别让“迟到”的民生权益再伤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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