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降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仍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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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发布的《旧社区综合改造工作手册》首次明确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单位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可以无异议实施,不再要求每户业主。必须签署同意书;同时考虑到个人隐私,业主不再强制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只要能证明身份即可,大大降低了安装电梯的门槛。(《工人日报》,7月2日)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面临着上下楼梯困难的问题。在旧住宅区安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装电梯”连续三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不仅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福州等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对既有居住建筑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通过简化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旧住宅区安装电梯的门槛大大降低。
从2018年政策提出“鼓励有条件安装电梯”开始,到今年,电梯安装从试点进入大规模运营,老小区的电梯越来越熟悉,安装电梯的条件也逐渐宽松。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小区的电梯安装并不顺利,获得居民的同意和要解决的盈利模式仍然是硬骨头。
据了解,虽然许多社区已经完成了绿化环境、活动空室的改造,并且低层居民不需要分担费用,但由于噪音、照明、安全、隐私和房屋贬值,低层居民仍然成为主要的反对群体。除了难以协调高低层居民的意见外,要解决的盈利模式也是安装电梯推广缓慢的原因。目前建筑电梯的模式主要是安装电梯,居民按期交纳租赁费。第三方运营公司在增加地方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需要垫付巨额资金,承担未来无法收费的风险。
专注于电梯的安装,利益相关者想法不同,价值观不同,难以协调。迫切需要进一步梳理和研究矛盾和困难,权衡各方利益,优化推进机制、实施流程和扶持政策。相比之下,盈利模式更容易解决,比如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电梯改造项目的补贴,或者拓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降低居民和企业的成本投入。
实际上,解决高层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上下楼梯问题背后的公共价值,高于给低层居民带来的不便和房屋市场价值的降低。实行多数同意不违背法理精神。《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当然,安装电梯不能顾此失彼,还需要一个合适的补偿机制来弥补位置,兼顾低层居民的利益。街道、镇、居委会要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业主通过协商建立共识、化解分歧,寻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公分母”,不断释放公共政策的良性效用。(孔德奇)
标题:「门槛降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仍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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