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婚丧陋俗有“严苛”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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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纪检监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农村婚丧喜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云南省农村,除为自己和子女办婚礼、直系亲属办丧事外,不安排任何宾客事务。《通知》规定了婚宴的数量、宴会菜肴的数量和费用。其中每桌不超过12个菜,每桌不超过6个荤菜,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有网友认为通知过于苛刻。(3月22日,新京报)
虽然争议较大,被认为过于苛刻,但笔者认为对婚丧习俗的遏制过于苛刻。
红白喜事俗,铺张浪费,骑虎难下。对于这样的“顽固习惯”,应该给一只死手和一只狠手。否则不会有遏制效应。众所周知,婚丧嫁娶的坏习惯虽然是个坏习惯,大家都很讨厌,但是要改变它却并不容易。因为面子,虚荣,传统势力。改变这么庸俗的习俗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不能等,不能拖,必须“严格”。
也许,面对这种“严格”的规范,人们开始觉得别扭,思维僵硬。然而,良好习惯的培养总是需要约束和规范的。判断这个“严格”是否合理的标准不是昨天的习惯,而是今天的要求,而是是否有利于节约,改变旧习惯,创造新习俗。云南某州一公职人员直言,根据当地情况,一桌十几个菜,加上烟酒水全部费用在200元以内“不难”。作者认为很难克服困难,可以降低饮料的标准,减少饮料的数量。
现在,我们实施的农村振兴战略不仅是经济振兴,也是文化振兴和文明振兴。我们必须坚决遏制农村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和庸俗行为,我们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集中精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遏制这种现象和行为可以为农村振兴积累更多的财力和物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现代化的宏伟任务。从遏制婚丧习俗出发,用“严”不为过。群众喜欢,适应时代,弘扬文明。
乡村振兴,遏制俗风,可以营造振兴环境,遏制婚丧俗风。是时候牵起“严”的手了。(尹建光)
标题:「遏制婚丧陋俗有“严苛”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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