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剥夺贫困生常出入网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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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新规定,规定了家庭困难大学生的认定标准。指出在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网吧的,不应该列入贫困生名单。(8月30日,杨光。com)
贫困大学生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前几年有些学校怕具体核查工作麻烦,把贫困生认定变成了“惨会”。贫困学生承受着家庭的经济困难,他们也遭受着本可以避免的二次精神伤害。但是,扶贫补助的蛋糕只有这么大,确实有必要给最需要的学生发有限的补助。
其实贫困生的认定很难量化。即使是广受好评的大数据筛选方法,也有很多漏洞。比如有的高校分析饭卡刷卡记录的数据,考虑一定金额以上的饭数。一个月消费少于一定数额的,列为受助人。但还是有例外,比如一顿饭分两次买,食堂少吃点,外面多吃点零食,或者和其他同学“串牌”。同样,“消费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差不多”这种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模式,也有很多问题。陕西省教育厅曾规定,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学生不能申请贫困补助。作为学习的必需品,电脑还是可以咬着牙挤钱买的。怎样才能剥夺学生“贫困”的资格?
经常出入网吧不能评价差生吗?如果认定贫困补助是学生行为导向性质的决定,就相当于宣告“贫困生不能去网吧”。陕西省教育厅认为,“频繁出入网吧”至少说明消费习惯不节俭,这不是学生报考贫困生的应有态度。这是又一个拍着脑袋做决定的典型案例。经常上网吧不代表消费高。高校附近的一些网吧,对学生和顾客都有性价比高的套餐。不要以为大学生去网吧就是浪费时间打游戏,有的同学利用网吧的资源去做有意义的事情。
教育部要求在认定贫困生时,要进行调查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个别访谈,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不同学校的学生因地而异,贫困生认定很难有量化标准。教育部门级别越高,越应该赋予学校鉴别贫困生的权利,学校应该将评价权下放给具体的院校和辅导员、教师。否决“频繁访问网吧”和“校外租房”不仅过于武断和主观,而且难以具体实施。如何衡量「频繁出入网吧」,是应该奖励学生互相举报,还是辅导员派人盯着?还是应该和网吧建立信息联动互通机制?这不是侵犯学生隐私吗?经济贫困不是原罪,因为经济贫困也失去了一些基本权利,比剥夺贫困补贴更有害。
高校贫困生认定有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但不允许绝对量化,要给基层辅导员和班主任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歧视性条款仍需尽快删除。如果贫困申请补贴,他们会得到钱和物资,而不是以转移合法权益为代价。(程振伟)
标题:「不能剥夺贫困生常出入网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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