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暴走团”限行车辆非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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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8月27日报道,8月25日下午6时30分,青岛交警南大队的几名民警来到青岛八大峡广场东侧几个路口,那里放置着禁止通行的标志。从那天晚上开始,青岛交警南大队每天会在不同时间封闭这些道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允许市民和几个“失控群体”行走。这些措施是否恰当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在今天的中国,“脱缰之马”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清晨,清晨,或者日落时分,几乎每个城市都能看到喊着口号、激情运动的“逃跑团”。青岛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沿海城市,风景优美,环境优美,自然有失控的车队。
脱缰的队伍人多,成员动作快。出于安全考虑,他们选择夜间交通量较小的路段。即便如此,这种稀疏的车辆对失控群体来说仍然是一个潜在的安全隐患。在这种背景下,青岛警察部队在夜间逃离该团伙的路段,以限制交通。
不可否认,这一举动真的会让出走的玩家拍手称快。青岛交警注重群众声音,满足群众需求,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于团队成员来说,晚上参加失控活动更安全,不用担心交通带来的安全隐患。对于交警来说,他们在工作中考虑群众,处理问题更加细致和人性化。虽然这看似小事,但却反映了政府执政意识的转变,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体现。当然,这些措施必然会进一步提升交警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交通安全是区分交警工作成效的前提,交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限制车辆的行为值得肯定。但同时也要考虑到交警工作量巨大、交通不便、浪费公共资源的客观存在。由于“失控群体”活动,道路上的机动车放弃了道路权利。这是否在照顾“失控群体”的同时,损害了本应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利益?
可见,限制车辆以确保“失控群体”安全的措施并不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对于积极参加运动健身的失控群众,在运动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不要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运动,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健身活动不能对他人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要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在得知失控车队因场地限制将活动扩大到高速公路后,应及时妥善管理闲置或使用不当的公共空室,或合理使用中小学体育场馆。当然,也要加强公路安全问题的宣传,让群众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避免临沂“跑团”悲剧重演。(袁月明)
标题:「为“暴走团”限行车辆非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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