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住宿费一年一万六,怎么不去抢钱?」
本篇文章1132字,读完约3分钟
今年9月,丹丹即将成为大学生。前不久,在家人陪同下,她报了东北大学河北秦皇岛分校,搬进了自己的“新宿舍”。“新宿舍”是两人间,丹丹花了16640元买的。“被告知住宿费1200,服务费14000,设备使用费。”(《国家商报》8月28日)
真的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800块钱一年只住六个人宿舍的作者,真没想到国企会出现一年收费高达1.6万元的“高价宿舍”。我只想说,为什么不抢钱?
公立高校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运作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大势所趋。目前,高校后勤服务无论是否交给社会力量,基本上都已经市场化、社会化。而且大学生消费分层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大学生对高质量消费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必要采取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方式,以满足部分大学生对优质服务的需求。
但公立高校后勤服务应严格遵守商业性、社会化、公共性和公益性的界限,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不应凌驾于共性和公益性之上。这是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底线,不可逾越。公立高校不同于营利性民办高校。公共性和公益性是公立高校的本质属性,这决定了即使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也不能背离高校公共性和公益性的本质属性。高校后勤服务只追求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忽视宣传和公益,背离了高校后勤服务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的初衷。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校宿舍无法满足学生的住宿需求,因此将学生推向市场寻找宿舍是违法的。学生宿舍属于高校基本公共生活设施,必须能够满足大学生的住宿需求。如果大学没有这个硬件设施,那么大学就没有资质设置。因为《普通高等学校设立暂行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设立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有与学校学科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学校教学、生活、体育锻炼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普通高等学校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参照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规划面积定额计算。普通高校的校舍可以分期建设,但可供使用的校舍面积要保证每年招生的需要。”
如果高校建的宿舍数量少,有差距,不能满足所有大学生的住宿需求,必须转向社会,高校应该站出来,而不是直接要求学生找宿舍。这就决定了市场化、社会化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不能太高,必须严格按照物价局批准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费。在高校宿舍无法满足大学生住宿需求的情况下,后报录取的大学生只能选择入住“高价宿舍”,这显然背离了高校宣传和公益的本质属性,也剥夺了大学生的选择权。
退一步说,如果少数大学生自愿从市场上找宿舍,收费可以“天价”。但前提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宿舍增值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提前告知学生,方便选择。
可见住宿费一年高达16000元。东北大学已经彻底振作起来了,真不要脸,已经完全失去了责任和义务。(何勇)
标题:「大学住宿费一年一万六,怎么不去抢钱?」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吴京索赔“被代言”,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