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师待遇不能“甩包袱”」
本篇文章1088字,读完约3分钟
作者:冰琪(教育研究员)
贵州省大方县教师拖欠工资事件曝光后,如何有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和待遇标准,引起了舆论更多关注。近日,据媒体报道,云南省文山州燕山县多名教师反映,从2020年开始,该县教师收入每月被扣2000元。
对此,当地教育局官员向媒体证实了教师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并进一步说明当地财政困难,3月起扣款,但只是暂停。此外,这笔钱是当地津贴,不在担保范围内,在当地财政无力支付时无法支付。当地教育局的这一回应引发了更多的疑问。
事实上,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中提出,要高度重视地方对教职工的补贴。各地要按照“谁出台政策,谁负责”的原则,将当地教职工应享受的地方补助项目纳入政府预算,纳入财政统一分配范围,确保教师合理收入。2018年发布的相关文件还要求统筹考虑地方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地方公务员。认真落实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政策。因此,当地教师津贴因当地经济困难不能发放,不应纳入保障范围。相反,必须纳入统一保护范围。如果得不到保证,当地政府将被追究责任。
“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是国家明确要求各地贯彻执行的。但现实中,一些地方“简单”地将此理解为工资部分,而不包括补贴、津贴、奖金等。,似乎只要教师的工资部分高于公务员,相关规定就执行。根据国家规定,“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为包括补贴、津贴和奖金在内的收入。对比工资部分而不是“总账”是没有意义的。
除了最近曝光的上述两地侵犯教师基本权益的事件外,还有其他地方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的案例。为使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充分保障教师待遇,有必要加大教育督导人员的问责力度,让教育督导人员“长牙”。只有这样,才能增强相关部门的责任感,防止各种情况的“减负”。
当然,由此可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有进一步改革的必要。目前,我国实行以县级财政为主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导致教师待遇保障受到县级财政实力的制约。事实上,目前大多数拖欠教师待遇和扣发教师补贴和津贴的事件也发生在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除了侵犯教师权益,这还会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导致教师的不合理流动,造成县域教育的马太效应。因此,需要加强省级财政的统筹规划,省级财政可以保障全省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从而提高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和保障水平,让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到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教育。
光明日报(2020年9月25日,第10版)
来源:光明日报
标题:「保障教师待遇不能“甩包袱”」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适老化改造要先拆“心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