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并用 温情执行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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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交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2006年,宁和林介绍认识,不到两个月就结婚了。他们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因为婚前相处时间短,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没有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经常因为琐事吵架。长期的争吵已经彻底断了夫妻感情,对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成长也有很大影响。宁和林后来协商离婚,但由于没有协商而告上法庭。庭审期间,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林抚养已婚子女,宁每月支付抚养费至1000元,直至已婚子女独立生活。但离婚后,宁未支付抚养费,林别无选择,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认定宁名下的银行账户中有存款。押金虽然可以直接扣,但可能会影响宁和孩子之间的感情,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因此,执行法官与宁和林协商解决问题。
通过谈话,执行法官看到,虽然两人在婚姻期间有很多矛盾,最终以不好的方式分手,但他们对孩子的爱依然如故。如果他们想帮助宁履行赡养义务,就应该从孩子开始。所以执行法官从抚养孩子的角度说服了宁和林:“你们虽然离婚了,但你们和孩子的血缘关系是不变的。孩子的成长过程不仅需要母亲的陪伴,更需要父亲的努力。你的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果你的孩子在赡养费问题上发生争执,他们会怎么想?我看你们俩都很心疼孩子,不能因为对对方不满意而忽略孩子的感受!”通过耐心的劝说,宁主动付清了之前未付的抚养费,并表示自己没有给孩子树立好榜样,以后一定要抽出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不要错过他们的成长过程。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吴楠漯河法院:韩有龙
标题:「情理并用 温情执行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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