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法院判处一案!违法发放贷款2000万被判刑」
本篇文章467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交河市人民法院就一起非法发放贷款、涉案金额合计2000万元的案件举行庭审,现已审结。
案例审查:
交河一家银行的行长李因诈骗和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2016年1月,被告李为帮助借款人冲销借款,向他人借款,捏造事实伪造协议,向借款人公司非法发放贷款共计1600万元;2015年3月,李以相同方式非法发放贷款共计400万元、2000万元。
法院裁定:
被告人李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编造虚假材料向借款人非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他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发放贷款罪。公诉机关的事实和指控成立,判处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
这一违法行为破坏了国家贷款管理制度,造成国家贷款资金损失,将受到法律制裁。法官提醒,你要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胡思乱想,更不要碰运气。如果不小心触犯了法律的红线,你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国吉林网纪可app记者吴楠
标题:「蛟河市人民法院判处一案!违法发放贷款2000万被判刑」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