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民间“财神日”吉林市警方查处25名违法燃放烟火人员」
本篇文章521字,读完约1分钟
9月9日19时25分,吉林市公安局黄岐派出所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三人各处以300元的行政处罚。“我们刚刚视察了过去。没想到这三个人开始放烟花爆竹了。”吉林省公安局传鹰分局黄岐派出所副所长姜伟刚从外面检查回来,气喘吁吁地要接受采访。
同时,丰满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有5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犯罪分子,并受到了相关处罚。
吉林市公安局危险管理大队四级警督龚喜全表示,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职责是运输和燃放管理。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吉林市目前正在实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每年只有从腊月二十三日到正月十五,才能在指定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之外,吉林市建成区内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今天是人们所说的财富节。为了更好地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在此前宣传的基础上,派出600多名警察组织专项检查。”龚喜全说:“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100元至500元罚款;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如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据了解,9日17时至24时,吉林市公安机关对全市建成区内的非法运输和烟花爆竹进行了检查。当日立案23起,涉案25人,行政罚款总额7900元。
中国吉林网纪可app记者金东华
标题:「9月9日民间“财神日”吉林市警方查处25名违法燃放烟火人员」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