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莫让“黄昏恋”变成“黄昏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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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情世界里,无论年龄多大,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尤其是对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无所依》成了最让人担忧的东西,于是一些老年人选择了“暮年恋爱”。但是,在决定“黄而暗淡的爱情”之前,你必须三思。近日,船营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黄而暗淡的爱情”导致故意伤害的案件。
张叔叔和刘阿姨是通过跳广场舞认识的。他们第一次相爱,相处几个月后决定同居。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的生活背景差距很大,性格也老是吵架。两年后,他们分手了。分手后,张叔叔隔三差五去刘阿姨儿子家找刘阿姨。原来刘阿姨花了五千块钱买了张叔叔的命,张叔叔想把钱要回来。而刘阿姨却声称这5000块钱是他们两年共同生活的开销。但是,张叔叔几乎每隔一天就毫不犹豫的去刘阿姨儿子家门口,甚至半夜去刘阿姨儿子家敲门。2019年12月的一天,张叔叔喝完酒,又来到刘阿姨儿子家门口,在墙边踢脚印,破口大骂。刘阿姨的儿子宋出去拦住张叔叔,想把张叔叔赶出大楼。在双方撕扯的过程中,张叔叔不小心摔倒在地,刘阿姨和儿子立即报警,拨打了急救电话。
当天,宋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鉴定,张叔叔胸部外伤,伤情构成轻伤。宋认罪,服罪。此外,船营法院发现,宋与张叔在事发后达成和解,赔偿张叔经济损失15000元,并取得张叔谅解。张叔叔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宋,判处缓刑。最后,被告人宋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热情提醒:见阳光,为他所有的荣耀,老年人在选择伴侣时,一定要更谨慎,少盲目,多包容,少苛刻,千万不要让“暮情”变成“暮怨”!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王通讯员、吉林市船营人民法院
标题:「法官提醒:莫让“黄昏恋”变成“黄昏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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