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犯浑 袭警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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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伴随着一声槌响,杨在法庭上后悔了,并准备为他酒后袭警的愚蠢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原来,2020年1月14日晚,被告人杨醉酒后与妻子打车,因车费问题与司机发生争吵。杨揪着司机的衣领,在司机报了警后,他开着出租车来到交河市公安局河北街派出所。在办案区,杨不断辱骂民警,并殴打民警宋的头部。另一名执勤警察在杨拦住他时也受了伤。经鉴定,警察张受轻伤。
交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暴力攻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判刑后,杨悔过、醉酒、无知、冲动违法,受到应有的制裁。
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维护人民和平的责任和使命。暴力袭警不仅侵犯了警察的人身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人民警察恶意阻挠、暴力阻挠执法的,将依法严惩。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王
标题:「酒后犯浑 袭警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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