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长春一驾驶员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罚款4000元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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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和长春支队开展的“减号控号”行动,5月1日晚,朝阳交警大队七格民警和辅警严厉打击了在西解放立交桥安达街下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减少了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五一。
2020年5月1日20时58分,朝阳大队电网领导王勇、民警孙国庆在安达街与大兴路交叉口设卡,对醉酒驾驶、酒驾、吸毒等违法行为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辆车号为黑色b965**的小车。沿西解放立交桥安达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兴路南侧时,被警察拦截。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司机陆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警察命令司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警察使用警察终端进行询问,发现汽车司机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与司机简单交流后得知,该车司机因疫情原因,刚刚通过科目二的考试,无法参加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他很幸运。他没有想到交警会查处五一期间在路上醉酒驾驶、醉酒、吸毒等违法行为。该地区的司机将面临4000元罚款和不到15天的行政拘留,因为他们酒后驾驶机动车,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吉林福音时报计科app记者王涛交警提供的图片
标题:「要闻」长春一驾驶员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罚款4000元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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