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清明节期间 吉林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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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0年清明节期间公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 吉林省公安厅公路公安局和黑龙江省公安厅公路交通管理局联合决定,在原禁令的基础上,自2020年4月4日零时至4月6日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行驶。 经申请批准,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应急运输车辆和民用压缩天然气等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可在白天就近进出。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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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清明节期间 吉林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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