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04字,读完约6分钟

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了解到,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力支持复工投产的通知》。通知明确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创业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22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20万元;中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400万元。

(民生)最高400万!创业担保贷款吉林省再出11条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应对肺炎冲击就业稳定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金彩〔2020〕21号), 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中的作用,

一、扩大贷款目标

(1)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放新贷款,支持范围包括以下群体:

一是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第二,贷款购车专用于出租和经营个人;

三是买车加入网车平台专职司机(平台需要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车公司或其子公司;

第五,享受过商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并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如果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可以再次申请商业担保贷款。

以上人员由当地社区部门考核合格。

(2)新招聘的符合业务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数量与企业现有员工人数的比例为15%,员工100人以上的企业比例为8%。

二.扩大贷款用途

商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商业项目;租赁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地产和土地;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车辆;创业过程中的人员经费、营运资金等必要支出。

三.增加贷款金额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22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20万元;中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400万元。

四.延长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企业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五、降低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商业担保贷款利率适当下调。具体标准如下:贫困地区(包括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和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其他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

其中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利率参照一年期lpr确定;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由经办金融机构参照一年或五年的lpr自主选择,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具体利率由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协商确定。

VI .加大贴现利息

(一)个人经营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企业经营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期约定给予50%的贴息。

(2)对2020年4月15日遇到流动性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延长期内财政给予正常利息补贴;如借款人已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炎,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延长期内财政将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VII .优化处理流程

各级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统一和简化程序。人力社会部门资质审查原则上压缩7个工作日,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压缩3个工作日,金融机构贷款受理发放压缩5个工作日。如果确实需要办理反担保和抵押手续,可以适当延长。

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充完善的程序和材料一次性告知。

充分利用“吉林智慧人社”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手机app等。开展远程加工,推广“零上门”服务。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按需使用就业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对于系统中可以查询的信息,不需要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八.打开“绿色”通道

现场贷款审核可以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如果金融机构直接向申请贴息的企业(没有贴息担保的企业)发放贷款,可以先发放贷款,再办理贴息手续,保证企业在第一时间得到资金支持。

IX .减少或免除反担保要求

自2020年4月15日起,新发放的10万元(含)以下及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的个人业务担保贷款免于反担保要求,包括:

获得市(设区市)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创业项目、创业企业,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值得信赖的二级企业家;创业项目质量较高,且申请人配偶身份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员工;自谋职业的军队干部;高层次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部级领军人才C、省级领军人才D、基础应用型人才E);高技能人员(高级工3级、技师2级、高级技师1级以上)。

(民生)最高400万!创业担保贷款吉林省再出11条政策

十、加强担保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担保基金的筹集力度,担保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在上一年度到期的商业担保贷款偿还率(上一年度到期的累计贷款实际回收金额/上一年度到期的累计贷款可回收金额)达到90%以上的市县,今年可适当提高到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并在下一年度补充担保基金的资金缺口。

XI。加强部门责任

财政、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共同努力,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商业担保贷款的导向作用,全力支持复工复业和创业就业。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担保资金、财政利息补贴和获奖资金的管理工作,及时补充担保资金,及时拨付利息补贴和获奖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实施经办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人力和社会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担保基金经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应当每季度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财政和人力社会部门报告担保基金和业务担保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民生)最高400万!创业担保贷款吉林省再出11条政策

吉科app记者贾子凯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最高400万!创业担保贷款吉林省再出11条政策

地址:http://www.jxjgzhdj.cn/jlxw/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