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社会保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通知》。7月7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邱对通知进行了解释。

通知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工人失业风险加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请,确保失业人员得到支付和保障;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纳入农民工等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就业稳定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

(民生)@所有人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解读在这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40号)。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就业稳定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分工》文件(办函〔2020〕45号),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分工。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我们注重失业保险保障民生的基本功能,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敢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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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草《通知》时,我们坚持四项原则和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为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应尽可能支付”、“应尽可能保障”的原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已到期养老的老年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均纳入保障范围。紧急救助和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不仅包括定期失业保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还包括为应对疫情而实施的失业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快速运行原则,通过放宽申请限制、减少证明材料、推广网上申请、畅通申请渠道等方式,确保参保失业人员在特殊时期及时便捷地获得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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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颁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影响、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它是失业保险职能在特殊时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保障贫困群众的重要举措。应对大规模失业风险,增加基本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了谁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最近发布的一系列新政策措施,《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四类人员享受的待遇主要有五种:

第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停止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当缴纳失业保险金。同时,《通知》明确,从2019年12月起,未在养老期限结束时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分阶段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应对肺炎影响稳定就业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规定,从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给予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三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为就业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体农民工不缴纳,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

第四,分期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的人。

根据通知,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给予三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第五,分阶段提高临时价格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的人员给予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

此外,我们还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稳定和扩大企业岗位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30号)关于失业保险稳定返还的内容纳入了我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文件的实施范围。两个国家文件的内容是:加强稳定岗位回流。加快落实失业保险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裁员、少裁员。其中,对于中小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的最高退费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提高返还标准后,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尽快在2020年补发返还资金。我省文件明确:提高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回报标准。对不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回报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2020年已享受稳定工作回报的中小企业无需申请复试,由原社保经办机构按新标准补办。各地要在7月底前完成中小企业100%稳定岗位返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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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以上四类参保失业人员的具体保障内容有什么区别?

四类失业人员的保障标准和支付方式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期限与保险赔付期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吉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领取金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临时物价补贴、丧葬补贴和抚恤金。

分期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救济6个月。实际缴费记录满1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80%;实际缴费记录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5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缩短保险缴费年限。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能跨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出(转入)。失业救济金按月支付,从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费用”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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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贴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需服兵役,出国移民,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有期徒刑执行。失业补贴期满或停止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应当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对于领取一次性补助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为就业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体农民工不缴纳,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提前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其工作时间长短向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以失业人员在参保地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基础,按照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缴费年限为每满一年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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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阶段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的,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参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发放三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与城镇职工缴纳同等保险的失业农民工,应按参保地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费。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况参照失业救济金(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分阶段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的人员给予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

确保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失业保险待遇。

今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畅通征缴和安全管理”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24号),对各地办理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放宽申领期限,不得以申领期限超过60天为由拒绝缴纳失业保险基金。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无需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优化搬运流程。失业人员可以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实行“一门一窗”服务,避免“进多门跑多腿”。取消各种附加条件,经办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在员工档案中记录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为了加快在线申请,截至4月底,中国所有城市都实现了失业保险待遇的在线申请。失业人员可以在中国政府网站、国务院客户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上查询当地平台的网站,无需离家即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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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特殊时期的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20]40号)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请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生活津贴或临时生活津贴,但不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材料和失业登记证明。代理机构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期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电〔2020〕33号)明确要求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严禁人为设置附加条件,不得以申请失业登记为申请失业救济金和临时生活补贴的前提条件,不得拒绝发放失业保险金超过60天。同时,(人社部明电[2020]33号)也明确表示,省级政策颁布后,不再由市县制定,做到“一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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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程序。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需要明确三件事:一是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取消60天申请时限。第二是失业补助标准(一年缴费标准=当地失业保险标准×80%×6;缴费不足一年的标准=当地失业保险标准×50%×6)。三、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参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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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科app记者贾子凯[/s2/]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所有人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解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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